关于建立和完善晨检及师生因病缺勤(课)登记制度的通知

各学院:

按照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(2020版)》皖市监函〔2024〕365 等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,请各学院进一步增强传染病防控意识,建立和完善各班晨午检及师生缺(勤)课原因追踪、登记制度,对晨午晚检发现身体不适或因病缺勤、缺课的师生,学院和辅导员要作详细询问。发现可疑病症或疑似传染病时,应立即向校医院报告,由校医院进行核实和规范医学处理,防止因传染病造成校内二次传播。同时请各学院做好因病缺(勤)课相关登记(登记资料由各学院存档,每半月各院收集登记表上交校医院预防保健办公室,登记样表附后)。

特此通知

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组

2024年831